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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居三年分手后,男子起诉女友归还40万,合理吗?

时间:2025-03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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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潍坊市中院近日对一起不当得利的案件作出判决。2017年,张某与女友交往并同居,期间张某向其女朋友转账,到2019年底共计转了405271元。张某与其分手后,将其诉至法院,要求其归还。法院一审裁定,某些含有特别意义的数额1314、520、999等都属于赠与,法院不支持此类金额归还的诉求。

经过法院的深度审理,张某获得赔偿款20.48万元。而张某的女友对此表示不满,认为有13.3万元是两人合伙出资,应该从中扣除。但是法官深度分析案件之后,认为一审判决张某女友的上诉无效,并维持了原判归还20.48万元的判决。


这个消息很好地体现了恋爱中的金钱问题。爱得愈深,就愈离。特别是涉及到金钱方面,更是会让人失去一切美好。就像网友说的:缘分来了,剩下的只是一地的鸡毛。

爱情过后,是甜蜜的,也是忧伤的。两人相处之后,除了说些甜言蜜语,还会有诸如花钱之类的小事。有些人认为爱情应该 AA制,有些人认为需要花钱,有些人认为没有这个必要,大家各有各的想法,对于金钱,我们该怎么处理?